A、我上学的时候,学法律,不是个好学生,因为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忙中偷闲,到师大去旁听古典文学课程。就是在那段日子里,认识了许诺,我叫她“许老师”。当年的她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多年以后,知道了一个形容女人的词——有味道,第一个就想起,用在她身上很贴切。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许诺结婚的时候,已经是42岁,老公是建筑学博士,做大型城市建筑设计。在此之前,没听说过她有什么恋爱纪录。她结婚的时候,我毕业做了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只说:“一言难尽。”
前几天,许老师回邯郸,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许老师自己觉得“该讲的时候”了。
我们在东街口拉芳舍咖啡屋见面,她穿着黑色衬衫、黑裤子、黑羊皮凉鞋,提黑色皮包,身上惟一亮色只有一条白金项链。她说要买百合,买27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了27年的人。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样子。讲苏东坡那天,念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你的眼刚好和我的对在一起,我就知道我跟你是一样的人。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确是没谈恋爱,但却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足以做我的父亲。这次回来,就是因为他去世了,师母想让我最后见他一面。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的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B、说起来最终选择学中文,还是因为他。他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迷上了中国的语言文字,那么丰富的一种语言,特别精致和细腻,也特别含蓄和节制。他到我们班上来,讲的第一课是《赤壁之战》。我也不明白,那天是怎么了,他本来应该讲课文,最多也就是联系到《三国演义》中其它的一些著名战役,但是,他用了大半节课的时间讲了《洛神赋》。到今天,我都觉得《洛神赋》其实是一个男人暗恋时的心里话,整篇的文字,我还能背诵。
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
当时,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他家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布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的。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他到了邯郸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个婚姻的吧。
我喜欢上他的课,每天语文课之前,我都会好好地做预习,把能找到的和课文有关的资料都搜集起来,我希望他提问我,这样,我就可以站起来,面对他一个人说话。上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已经很高了,站起来回答问题,我的视线和他的视线几乎是平行的,这让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没有距离。真傻,是吧?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女人就是这么傻的,傻到了把每个细节都要玩味几千几万次。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女人对男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7年对他念念不忘。
他的家很小,那个时代,一个穷语文教员,能住上多好的房子?一里一外,两间都不大,外面的一间是他的书房兼做客厅,里面应该就是他和师母的卧室。他家虽然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不染,什么东西都放得井井有条。师母的话特别少,做的饭很好吃,是典型的南方菜,清淡、精致。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之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的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以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玉镯子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当成我们家人。”
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互相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