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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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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 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根据((2010年浙江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浙卫办医[2010)4号)和((201 0年台州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条件,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4月份开始,在我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并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活动要求的规范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提升基础护理质量,促进护患关系和谐。现将此次活动方案 下发,请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成立医院创建“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福春
     副  组  长:陆维宏、张香云、蔡鸿敏
     组      员:护士长、临床科室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蔡鸿敏
     三、活动目标
     自2010年5月开始,在全省统一、规范护理管理的基础上,在临床科室中推选出有代表性的1-3个病房做 为试点病房,按照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的要求开展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底,试点病房要达到“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的标准。通过今年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以点 带面,明年起在全院进一步推广。最终目标:为病人提供 “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优质护理服务。
     四、活动范围及主题
     活动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护理单元。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护理服务。
     五、活动原则
     (一)“示范工程”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结合全院各部门要结合“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调动广大护士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深入持久的开展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二)试点病房对临床护理服务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照本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加以落实。试点病房间互相检查、互相观摩、扬长避短、共同提高;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在“示范工程”活动中全程进行督导检查;广泛收集全院职工、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引入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三)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
     在2010年“示范工程”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和适应我院发展的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形成我院自己的护理服务特色,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六、重点内容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 护理指导原则》、《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 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 作:                                                    
     (一)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合理利用人力资源
     1.根据卫生部的床护比要求,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尽可能使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科学调配,最大限度保证护理人力资源的合理应用,不断提高我院护理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
     3.优化示范病房护理人员结构,推选服务态度好、业务精湛的优秀护士充实到“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增加护士配比,根据实际需要每个“示范”病房增加2-5名护士及护理员,确保高质量完成临床护理工作。
     4.根据手术室的工作需要,增加手术室辅助护士接送手术病人的服务;门诊增设1-2名护士,负责送新入院病人。门诊护士微笑迎接,主动介绍环境,引导病人至住院病房。
     (二)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在“省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健全我院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质量评价和考核标准。
     2.全面实行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工作流程,明确质量标准。
     3.根据卫生厅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落实护士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调整护士绩效奖励分配方案;除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外,将住院患者满意度列入考核项目,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三)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1.认真组织临床护士培训和学习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2.严格按照分级护理标准落实各项措施,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
     3.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确保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4.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减少患者家属承担患者生活护理,减轻患者负担,保证护理质量。
     (四)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1.确定针推科病房(一期),妇科、肛肠科(二期)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试点单位。
     2.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倡导“亲情化”服务观念,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3.结合各科室的特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4.改进和优化出入院流程,为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入出院服务。
     5.按卫生厅“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标准及分级护理要求,检查和落实各项护理工作。
     6.提供个性化护理服务。主动为病人服务,每月举办护患座谈会,开展心理咨询指导、个性康复训练指导等特色护理服务。尽可能为病人提供各种生活上的便利,协助病人解决困难,推出不同特色的服务措施。
     (五)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全院职工要高度重视“示范工程”活动,把此项工作做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相关的职能部门 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将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视为全院性的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为落实临床护理工作目标提供支持和保障。协助解决护士从事“非护理工 作”时间过多的问题。使一线从事基础护理的护士数量得到保证,将时间还给护士,将护士还给病人,实现优质护理服务的目标需要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
     1.事务中心负责陪检,取送标本、化验单,收送加床,预约检查等跑外工作,保证护士不离开病房。
     2.后勤保障部门建立巡视机制,主动发现、解决各种设备存在的问题(水、电、空调、仪器、门、窗、桌椅等)。
     3.物资保障:增加和更新相关的护理用具设备等:配备多功能洗头车,扫床车,多功能护理车,各种护理靠垫,更新部分陈旧护理设备。
     4. 营养室、食堂支持:解决治疗饮食需要,增加饮食品种,保证质量,调整送餐时间,解决三餐间隔时间过短,尤其是晚餐送餐过早的问题。
     5.后勤保障部门、消毒供应中心、医疗设备科按照科室请领计划下收、下送到科室,保证临床一线工作。
     6.信息中心、药学部提供支持:每日摆放的口服药,能够单包装。
     7.保洁公司承担工作人员办公、生活区域、病房的卫生保洁工作;病人出院后的床单元保洁。
     (六)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完善临床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从制度上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让患者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试点病房制定符合专业特点的创建计划、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护理部制定示范病房统一管理规范。
     2.护理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问责制,建立“示范工程”活动专项质量考核制度,根据活动的进程分阶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护理单元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3.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确保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七)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打造“一切为了患者”的良好的医院护理服务文化。
     1.借助院宣传工作平台,通过宣传板、院刊、网络等积极宣传此项活动的意义,及时反馈创建活动进程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事迹。
     2.补充和落实《患者安全目标》要求的警示标牌和标语,设立安全用药等警示标识。
     3.病房制定宣传栏等措施等,营造起浓厚的创建氛围。制作《护士工作流程》及《基础护理服务规范》宣传板在试点病房公示,让社会、患者及家属监督检查我们的工作。
     4.在试点病房开展评选“创建活动服务标兵”活动,每月由病人评价护理工作,产生1-2名服务标兵,以其为榜样,运用激励机制,鼓励好人好事,带动全员提高工作的质量。
     5、开展征集“优质服务金点子”的活动。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
     成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活动”启动大会,部署工作。
     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动员和宣传,制定宣传主题、宣传栏,营造创建活动氛围。
推选1-2个病房参加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活动的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标准、流程、方案(4月21日-4月30日)
     以卫生部“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标准为基础,按照“示范工程”活动的原则要求目标,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医院创建计划、内容详实、措施完善的工作方案。将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7月31日)。
     按照创建“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对照规范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护理工作涵盖的内容。在活动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对于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改善护理服务质量。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在此阶段要加强院内自检和两院区互查的监督作用,聘请兄弟医院专家来院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工作开展。
     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小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持续改进,直至达到创建“示范病房”活动标准。
     第五阶段:验收和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组成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为主的检查组对试点病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试点病房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价活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主要体会、经验、成绩、不足、改进建议等。
     由护理部组织召开全院护理工作会议,进行“示范工程”活动总结和经验交流,为2011年在全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奠定基础。
     准备创建“示范工程”活动的相关材料,申报台州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迎接上级行政部门检查。
     年终,对在院内外反响良好,在“示范工程”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达标病房和表现突出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示范工程”活动是提高我院护理服务质量深化护理服务内涵的攻坚战,需要全院各部门及全体护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目标的实现。
     (二)以落实基础护理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护理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工程”活动的各项措施,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鼓励临床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扎实稳步开展工作。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实现目标。
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走过场”。通过自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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