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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短缺的欠帐何时能还了?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奚旭初  (查看评论)

  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要求,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意见》要求医院应当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5月8日《人民日报》

  卫生部此举,可以形容为追着医院还欠账。2008年5月12日施行的《护士条例》明确规定,自施行之日起3年内必须达到0.4∶1的标准护士配备标准。而在四年后的今天,卫生部还在发文件提要求,则说明“3年达标”已成“逗你玩”。事实上,每10张病床至少配备4个护士,还只是卫生部1978年的床位护士配置标准。但即使是30多年前的标准,今天对许多医院来说,似乎都成了高不可攀的目标。中华护理学会曾披露,我国护士短缺至少达一百万人。

  为什么护士如此短缺?重治疗、轻护理的观念当然是一个因素,然而更深刻的背景,乃是医院的唯利是图。为了减少成本,不少医院以低薪聘用临时护士,还有的连临时护士都不用,干脆让病人自己花钱请护工。生一个孩子的费用上个世纪80年代是四五十元,现在要四五千元甚至更多,30多年涨了100多倍,然而今天却连30多年前的护床比都没达到,这说明患者一方面承受着与日俱增的医疗费用,得到的服务却是每况愈下,这个反差难道还不足以发人深省吗?

  而问题更在于,护士提供的并非是一般的服务,而是医疗的一部份。护士对患者的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些细微的病情、病人的反应,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才能够察觉,但家属和护工则不能。护士不足,很有可能耽误了治疗,甚至酿成大错。从这个角度看,护士的短缺不仅是服务的短缺,更是医疗质量的隐患。

  如果说把高昂的医疗费用降下来,是对医院的不当得利说“不”,那么护士短缺则是医院对患者的欠帐。四年前规定的三年还账期限落空了,现在卫生部再次重申还帐,然而我们更想知道,卫生部会如何还帐,这次的重申最后是否又会落空?发文件发意见,不难,难的是落实。记得卫生部禁红包,在2004年就明确规定凡收红包者都将被取消行医资格。然而就在几个月前,卫生部还在发文,要求医务人员不收红包。从2004年走到2012年,红包禁令走了8年又回到了原地。前车之辙,后车当鉴,但愿归还护士短缺欠账,不再陷入盘陀路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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