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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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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者,可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领《护士执业证书》及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注册护士必须经过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医院组织实施。

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④ 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

⑤ 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 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

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接受3-6个月ICU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③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④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

⑤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⑥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ICU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⑦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ICU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重症监护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ICU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ICU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⑧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

③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血液净化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

②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③ 了解空气层流病房的性能,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 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等。)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

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① 取得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

② 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及婴儿抚触证;

③ 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产科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产科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产科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夜产科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⑦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专科护士准入制度

(1) 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 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厅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三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 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 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 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 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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