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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护士进修、参观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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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进修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进修生接收
    1. 接收进修生的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并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2.进修时间安排:
    1)专业进修:普通科室不少于3个月,特殊科室如手术室、ICU、CCU、产房等不少于6 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进修时间。
    2)护士长管理进修:不少于1月。
    (二)联系进修的手续
    1.联系进修由要求进修单位在我院网上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经原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寄交护理部。
    2.护理部对审定合格的进修生寄发《护士进修通知书》。
    3.进修生持单位介绍信和《护士进修通知书》、《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护理部报到办理进修手续。若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进修手续办理细则
    1.进修报到:到护理部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交介绍信、执业证书复印件。
    2.住宿安排:进修生到持介绍函到科心酒店联系住宿,或自行安排住宿。
    3.购买服装:报到当日到洗浆房5楼服装厂购买进修生帽子、衣服和工作裤(带有工作裤者可不再购买),手术室和ICU进修人员自备拖鞋;
    4.进修前培训:次日早上7:50 着装整齐到行政楼6楼会议室开培训会,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科护士长带领进修生下临床;
    5.进修结束手续办理
    1)进修生在结束进修前3天到护理部领取考核表和鉴定表,做好自我鉴定后交护士长鉴定,并交科护士长签字后交到护理部办理最后手续。
    2)进修时间3月内的领取《进修证明》,进修时间长于6月的领取《进修结业证》。
    二、关于参观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联系事宜:申请参观学习人员由所在单位至少提前一月来人或来函与护理部联系,经护理部研究同意后再通知其单位。到时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和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能私自接收任何形式的参观学习人员。
    (二)时间:为3天,一般不能以任何形式延长参观学习时间,科室也不能擅自同意其延长参观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须报护理部批准。
    (三)人数:参观学习人数务必严格控制,未经护理部同意,任何个人不能擅自到任何科室去参观学习。
    (四)其他相关事项:参观学习人员须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未经科室同意的专业项目,任何人不能跨科室、跨专业的参观学习。参观学习一律不发结业证。
    若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护理部
    电话:         邮箱: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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