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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来源:  作者:江山如此多娇  (查看评论)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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