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逃贪官情妇图 外逃贪官携款最多的是
当前国际反腐合作有何不足?
2003年中国作为缔约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庄德水向北青报记者指出,“原来我们只是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总体框架之内开展国际反腐工作,但是这种合作会受到国际法和一些公约上的限制,为跨境案件的执行造成了一定难度,如今建立的执法网络可以视作落实公约的具体举措。”
庄德水分析,“以往,我们的反腐合作协议多是和发展中国家达成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签订的协议比较少,而官员外逃往往又把发达国家作为目的地,这给我们打击贪官外逃造成了一些制度上的障碍。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有助于与他国合作阻断贪官外逃的出路,及时追讨相关资产。”
反腐合作网有哪些部门参与?
庄德水指出,在我国,具体负责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门是纪委、检察和公安机关,同时还涉及国安、外交、银行、海关等。其中,中央纪委处于核心位置并发挥主导力量。
今年7月,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光辉介绍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改革时表示,此次机构改革,把预防腐败室、外事局整合为国际合作局,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海外追赃追逃,同时有组织查办案件的职能。庄德水认为,从职能定位的角度来看,国际合作局应被纳入反腐败国际执法网络之中。“预防腐败室和外事局合并后,其职责定位更加清晰,承担对外反腐败的交流责任,同时要组织引导相关的跨国界反腐败工作。”
事实+
中国国际追逃区域在扩展
今年初,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纷纷将打击外逃贪官列为反腐败重点工作,公安部于7月启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公安机关已将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成功缉捕回国。
外逃贪官及其他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目前较为集中的目的地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美国已成为中国经济逃犯的头号目的地,职务高、案值大的外逃贪官在美国尤为集中。近年来,对护照和身份证明管理较宽松的一些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国家,也成为热门的外逃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