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65年:国家推动私人生活变革
前些年热播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点燃了许多五六十岁中老年人对往昔岁月的回忆。1950年,主角石光荣和褚琴结了婚,他们之间半是自由半是“捆绑”的婚姻,在年轻一代看来或许已难以想象。那个年代的中国,结婚这件事儿,不仅关系到组建个人幸福小家庭,同样与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运动深刻相连。
对于刚刚崛起于战火之中的新中国来说,除旧布新,百业待兴,《婚姻法》也应运而生。“《婚姻法》是有关一切男女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一”,这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说过的话。1950年5月1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付诸实施时,这句话成为最好的注脚。这部《婚姻法》曾被外国学者誉为新中国“恢复女性人权的宣言”,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它无疑将改变许多中国人的生活轨迹,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的思维与观念。
“许多妇女在家庭生活中过着人间地狱般的生活”
“山药蛋派”的代表作家赵树理,1943年因一部短篇小说《小二黑结婚》一举成名,作为他的作品中知名度最高的这部小说,多次被改编为电影和戏曲,广受欢迎。它讲的就是上世纪40年代的解放区,年轻人追求婚姻自由最终斗争胜利的故事:小二黑和小芹自由恋爱了,但遭到小二黑父亲二诸葛、小芹母亲三仙姑的强烈反对,前者要为儿子娶一个童养媳,后者则指望闺女嫁给一个旧军官续弦。两人还受到当地恶势力金旺和兴旺两兄弟的胁迫,逼迫他俩听话就范。小二黑和小芹,作为作者笔下新型农民的典型,懂得据理抗争,最后在党和区政府的支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