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6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3名,其中,以统招统配方式推出5个镇街事业人员指标,专门面向目前在职的、服务满2年、历年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招聘。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要求见《2012年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萧山生源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萧山户籍社会人员;
3.部分岗位面向区外;
4.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1)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12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
具体岗位要求和年龄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中“其它要求”栏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3月7日9时—3月11日24时。
网址:http://www.xsks.gov.cn(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点击2012年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链接,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首次注册成功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唯一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6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3月17日9时—3月20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上午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3月22日上午9时—3月25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6:1(含6:1)的职位,将于3月27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3月23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事局1号楼205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4月2日上午9时—2012年4月5日24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一门,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根据萧委组【2009】112号文件精神,在村、社区工作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职位以外的职位,可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面试: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两类(具体以需求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面试(实践操作考试)要求的,不再进行公共面试。
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专业面试以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60: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3.时间:笔试定在4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