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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将组织实施2012年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途径、招聘方式、招聘资格条件及有关政策,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一、简章查询可登陆下列网站:
1、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xhrss.gov.cn
2、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
3、宁夏新闻网:www.nxnews.net
二、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办公室0951516528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51)5099118
三、报名咨询电话:
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办公室09515165287
四、举报电话: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监察室)
0951516527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
(0951)5099016
特此公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加强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有关规定,结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以下简称宁东管委会)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原则;公开聘用、平等竞争原则;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我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要求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人员共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具体招聘资格和条件详见附表“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步骤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3日到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宁夏银行总行8楼809室)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信箱报名。
联系电话:09515165287
联系人:陈建伟赵龙
电子邮箱:nxzhaolongt@163.com
(3)资格审查与确认。报名时,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已取得职称资格证者)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准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逾期未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者视为弃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
(1)笔试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专业性基础知识。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3。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环境监测站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初步定于2月15日在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宁夏银行总行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200分。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②回族考生加5分;
③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5)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6)笔试成绩可于笔试3日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
①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按报考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与笔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进行面试。
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为紧缺用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人员的成绩(100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小于1:5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如大于1:5比例的,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专业性基础知识。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和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提交《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在面试前5天通知考生。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组织实施。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