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1.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2.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日期:2012年3月4日(星期天),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于2012年3月4日在“遂宁市国家保密局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文秘岗位按照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计算机类岗位按照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出现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则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应达到2:1,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日期: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遂宁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521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人员进行依次递补。
5.注意事项:考生应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x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
计算机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x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按遂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由遂宁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遂宁市委办公室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遂宁市委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遂宁市委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和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遂宁市委办公室商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缺考科目的不得进入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国家保密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纪委干部室08252221357;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51238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遂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遂宁市编办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后,再报遂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被聘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占用该单位事业编制,并按国家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工作流(调)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原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988590、0825-2988286
点击下载附件1:.2012年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
点击下载附件2:2012年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
http://rsj.scsn.gov.cn/Item.aspx?id=3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