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遂宁市国家保密局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2012年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拟聘用的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2月10日1994年2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社会关系清楚;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2年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遂宁市国家保密局负责资格初审,遂宁市委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验证和报考信息录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0日—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521房间,电话:2988286)。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中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交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学制、学历及专业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在“遂宁市国家保密局网”通过本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遂宁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打印,详见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表所注说明内容并按此要求填写)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用,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单位的一个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到遂宁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521房间)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缴纳考试费每科5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行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母)亲烈士证明或父(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文秘岗位采用综合知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三种方式进行。
计算机岗位采用综合知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三种方式进行。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综合知识》笔试范围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