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向转业士官招聘职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
时间:2012年5月21日14时—17时
符合条件的转业士官携带本人身份证、转业证、近期免冠1寸照2张,到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2年5月30日14时—17时
转业士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职位表(一)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科技、历史及国情、时事、农业及农村工作、写作等; 职位表(二)为医学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技能测试
报考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的,须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操作测试,内容要求为:测试时间10分钟,测试字数800字,按在规定时间录入文字的正确率确定相应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操作测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如:正确率86%,即得分86分,以此类推)。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 考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的,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操作测试对象,在测试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 1:3的比例,按照考试成绩=笔试成绩×80%+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操作测试得分×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 认。入围操作能力测试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均不再递补。操作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 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的,从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操作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情景模拟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市审判服务保障中心速录员职位按照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比招聘职位数多1人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3672;市卫生局(0571)64723851;市人民法院(0571)64796006。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2年建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