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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2012年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简章

来源:中国护士网  作者:www.512test.com

  (四)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和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www.cqjbpi.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签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与用人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六)聘用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经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招聘手续后,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区教委报到,安排到聘用学校,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如2012届毕业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附:2012年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本简章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