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由区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人才交流中心: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职改办:08322027886。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3xls.xls
http://www.neijiangshizhongqu.gov.cn/news1/show/30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