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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优化我市各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2011年(含2011年)以前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3、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1年7月31日后在读的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三)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2012年4月4日。
(四)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3月19日—4月5日期间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2年4月9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4月14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2年4月5日前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三楼)(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