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简章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管理
要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聘用合同一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聘用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务雇员进行管理。公务雇员服务于县直单位或某项工作,不占聘用单位的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
薪酬待遇: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招商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县水果办等单位所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录用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待遇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非富川籍人员的住宿补贴200元/月)。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务必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二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各环节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办事,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2012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点击下载)
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
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