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汝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对未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市人才市场等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2012年夏季毕业生可由拟聘用单位先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被聘用单位参加实习,毕业后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遇考生不能正常毕业,取消聘任资格,所造成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自被查处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举行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对在招考过程中失职、渎职及违犯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追究其有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上发布的为准。。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08:00至14日17:30,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3月15日08:00至17日17:30在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进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5—3321328(汝州市委组织部)
0375—6028220(汝州市人社局)
附:《汝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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