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单位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教育类、卫生类、其他类)中其他单位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龙口人事人才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龙口人事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加分办法
1、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龙口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一次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19日8:3017:0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
“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出具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硕士学位研究生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龙口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进行笔试,可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2012年3月18日
上午:9:00—11:00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教学基础知识(教师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下午:14:00—16:0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写作(教师类、其他类)
1、笔试科目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含思想品德)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麻醉、口腔医学、眼耳鼻喉、病理、影像、预防医学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等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本科护理、专科护理、中专护理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西药、中药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其他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2;5人及以上的为1:1.5,尾数四舍五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人事网查询)到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报考“基层服务毕业生”岗位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基层服务毕业生”应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