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我州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共4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3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3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3日-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经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的特岗教师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⑧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考试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凯里或单位所在县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见附表3。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以下简称“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面试工作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面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