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201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淮委建设局)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治淮直属工程的常设项目法人机构,为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主要承担治淮直属工程及南水北调部分工程的建设管理任务,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淮委建设局行政级别为副局级,其内设机构按正处级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淮委建设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按照《淮委2012年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淮委人事[2012]2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单位职位名称职位简介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其他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1岩土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211或985院校本科毕业;能适应长期在工程现场工作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淮委建设局报名。
邮件报名:应聘者可下载报名表格(见本公告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以特快专递邮寄到淮委建设局;或将填好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fxq@hrc.gov.cn电子邮箱中。通过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必须于2012年3月5日报名截止前通过电话办理确认手续。
我单位将及时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审查合格者携带有效证件、证明,于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准考证等相关事宜。
公开招聘考试要形成竞争。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此岗位的招聘或经调整后再组织进行招聘。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
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2年3月6日。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2012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5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的2∶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体检合格者,我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时间:2012年3月12日上午。
考核时间:2012年4月上旬。
(五)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委网站(http://www.hrc.gov.cn/)、建设局网站(http://hwjsj.hrc.gov.cn/)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我单位将及时向拟聘用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据此签订聘用合同。我单位对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的试用期和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住宿及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并支付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回避。
3、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艳房新勤
电话:05523093425,05523093410
电子邮箱:fxq@hrc.gov.cn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410房间
邮编:233001
特此公告
本文相关附件:F268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