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43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现贵州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gz.hrss.gov.cn)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身体要求。
7、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6831833、6810676
4、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省公安厅具体实施。省公安厅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本方案其他职位。截止2012年2月24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又未修改、补报信息达到要求的视为报名失败。
5、报名确认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后,于2月26日18:00前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复审
由省公安厅实施,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职位所需资格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告。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分别提交复印件3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8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设置条件中如需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7)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9:00至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并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不指定参考书,考试为闭卷。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方式:现场技能实务操作。
面试内容:依据职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