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581161。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830870。
附:《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