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筛选原则
笔试结束后,A类职位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B类职位考生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九、纪律要求:
(一)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45182640435。
十、联系电话
(一)黑龙江省歌舞剧院
联系人:李百强;联系电话:(0451)87051039;
(二)黑龙江省龙江剧院
联系人:王晨晶;联系电话:(0451)53625143;
(三)黑龙江省评剧院
联系人:张秋慧;联系电话:(0451)82704294;
(四)黑龙江省图书馆
联系人:魏秋萍;联系电话:(0451)85990600;
(五)黑龙江省博物馆
联系人:刘佐鸣;联系电话:(0451)53672646;
(六)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0451)86311957,86336958;
(七)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
联系人:刘思游;联系电话:(0451)82538438;
(八)黑龙江省京剧院
联系人:盛莉;联系电话:(0451)53644101
(九)北方文物杂志社
联系人:王班;联系电话:(0451)82764004
附:黑龙江省文化厅2011下半年用人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