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专学历报考者仅限本县户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1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规定;
5、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3、报名要求:
(1)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林业站和丹寨县木材检查站等单位的,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单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和超过1:3比例的,需组织笔试,笔试后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②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如该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均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可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既有大学专科又有中专或全部为中专的,则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③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如该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可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具体成绩分数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为中专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县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填写要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名和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丹寨县人社部门印章。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2年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县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比例超过1:3以上的岗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以上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该生所在面试考场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
报考比例超过1:3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该面试考生所在面试考场(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该面试考生所在面试考场(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