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中国护士网为首页 | 中国护士网专注于知识的分享,因为专注,所以更好!
分享到:

2011年山东省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具有沂南县现行政区划内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相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报考,需符合以上年龄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已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企业在职人员(须经沂南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的)应聘的,工作单位须在沂南县,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定向招聘。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生源或在临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17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4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争议仲裁庭(县城祥和路34号)。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超过现场确认时间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户口簿。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企业在职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考。
非本人现场确认者,一律不予受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现场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现场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12月22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10(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