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卫计系统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26名医技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满足我县卫计系统补充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18年我县卫计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2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129(星期六)9:00-15:00

2.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3.招聘对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职业发展与待遇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计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次年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七、其他

1.经招聘进入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教体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4.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

新昌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计局人事科0575-86023375

附件1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附件2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报名表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129

附件:附件1.xls

附件2.xls

来源:

http://www.zjxc.gov.cn/022/zwgk/gzxx/tzgg/201711/t20171129_185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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