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32名医学类研究生的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引进医学类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户籍、年龄、专业、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等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三)瑞安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2016年毕业生须在20167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2016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地点一览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16318日(星期五)至201631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本人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如实填写的《2016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报市卫计局、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具体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并报市卫计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实施。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前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人才网、瑞安卫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附件:

12016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

22016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地点一览表

32016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瑞安市卫计局

201639

来源:

http://www.ra12333.com/Art/Art_18/Art_18_17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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