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嵊泗县第二批公开考试招聘护士公告

来源:中国护士网  作者:www.512test.com  (查看评论)

根据我县人才资源发展相关规定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为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对护士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全县第二批公开考试招聘护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岗 位

人 数

学历

专业

乡镇卫生院

护士

3

中专以上

护理学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须于2012年9月18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历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2年9月18日,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4日。

2、报名地点:嵊泗县卫生局人事科(嵊泗县菜园镇育才弄2号)。

3、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2年9月26日。

考试科目为基础护理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考察、聘用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进行直接淘汰,再由县卫生局按考试合格人员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 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嵊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80-5083974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 泗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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