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内蒙古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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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加强我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全旗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旗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针对全旗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短缺的实际,采取公开考录的方式,把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来,切实提高全旗事业单位干 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为全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个人条件、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三)依法办事、严格履行程序的原则;
  (四)拓宽视野、按需用人的原则;
  (五)促进就业,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原则。
  三、公开考录的名额
  本次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4名,其中:专业岗位30名,普通岗位14名。(详细情况见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报考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参加考录的高校毕业生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工作。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履行考录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库伦旗苏 木乡镇改革时分流、下派、离岗创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专业岗位的条件
  (1)报考库伦旗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建筑类相关专业、法学或法律类专业。
  (2)报考库伦旗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工程造价专业或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人员。
  (3)报考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分析等专业。
  (4)报考库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计算机类专业。
  (5)报考库伦旗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食品工程、公共卫生专业和法学或法律类专业。
  (6)报考库伦旗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微生物检验、生物技术、食品检验、药品检验、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
  (7)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旅游类、艺术类、市场营销类专业。
  (8)报考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艺术类专业,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9)报考库伦旗工业园区园林环卫所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工业经济类专业。
  2、报考普通岗位的条件
  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按《岗位设置表》内所列的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三)报考范围
  1、具有通辽市户籍;
  2、未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3、库伦旗苏木乡镇改革时分流、下派、离岗创业人员;
  4、在编在岗人员不允许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考专业岗位的分岗位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进行统计,报考普通岗位的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统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适当调整考录计划或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考录名额。
  五、工作程序
  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和部署,按照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考录的岗位、数量、范围、报名条件和资格等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
  2、填写《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花名册》,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3、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三)报名时间及费用: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下午5:30分。考务费200.00元/人。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建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册。经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组审定后,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五)笔试。笔试命题和评卷均外请教师,采取汉文闭卷答题。不划定考试内容和范围。报考专业岗位和普通岗位的人员笔试试题均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重在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文化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总分上加2分,不累计加分。
  1、具有库伦旗户籍的;
  2、库伦旗苏木乡镇改革时分流、下派、离岗创业人员。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另加试一道蒙文试题,满分50分。笔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70%。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和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专业岗位的分岗位 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进行统计,报考普通岗位的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统计);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及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按 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1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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