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枣庄市山亭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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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发[2011]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为50人,其中综合类20人,教育类30人。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确定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直接开考。对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2年8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2年8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综合类(环境监测站普通管理岗位2除外)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区直中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面向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4、年龄在18至30周岁 (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8月1日之后出生);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岗位除外);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 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说课)、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相关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户口簿、户籍证明、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山亭工作的单位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详细填写《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服 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报名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区(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需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可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区人社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 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幼儿教师为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教育类岗位面试分别以说课或才艺展示(幼师)的方式进行。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注意查询山亭区人社局网站(strsj.shanting.gov.cn)、山亭教育信息网(www.stjyw.com.cn)上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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