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2012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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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同意,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对全市公交、出租汽车、市域客运、轨道交通等实施行业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岗位
类别人数岗位
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
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专技2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培训、从业人员上岗证管理、行业统计、上路巡查、节假日24小时值班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浙江省户籍35周岁以下、报名时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9时—8月15日17时。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请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2年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同时需报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扫描件,本人简历,近三个月内拍摄的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版照片至zs2zs@sina.com。
报名咨询电话,0574-81851213,联系人:周老师。
报名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
3、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8月16日9时—8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4、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2年8月20日9时—8月21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8月22日9时—8月25日9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6、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7、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到取消招聘,并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上予以公告。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由主管局委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参加笔试,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等资料的原件及近三个月内拍摄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笔试开始前监考人员要核对相关信息,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笔试,笔试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笔试入围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而出现面试人员空缺时,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低于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二周内在宁波人才网或宁波市交通运输委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查看资格复核时间和下载《面试通知》,复核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拍摄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复核资格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或宁波市交通运输委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交通运输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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