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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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中医药大学具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湖南国医专科学校,创办于1934年。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我校进入全国高校招生一本录取序列。现新校址座落在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和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至2012年6月4日16: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请应聘者携带自荐材料、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管理岗位和学生辅导员岗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笔试、试教(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实际操作)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
面试、试教(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实际操作)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试教主要对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实务能力、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评价,实际操作主要考核从事相关专业的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8845811388458117
单位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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